飛象網訊(利凝/文)2023年5月23日,工信部公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》(工信部令第62號,以下簡稱《劃分規定》),對現行《劃分規定》進行了修訂。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2018年2月7日公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6號)同時廢止。
其中,在本次《劃分規定》修訂中,新增IMT(國際移動通信,含5G/6G)系統頻率劃分。在6GHz、26GHz、40GHz、70GHz等頻段為IMT系統新增頻率劃分,穩定產業預期。在全球率先將6GHz頻段劃分用于IMT系統,有利于推動5G/6G頻譜資源全球或區域劃分一致,為5G/6G發展提供所必須的中頻段頻率資源。據悉,6GHz頻段是中頻段僅有的大帶寬優質資源,兼顧覆蓋和容量優勢,特別適合5G或未來6G系統部署,同時可以發揮現有中頻段5G全球產業的優勢。
同時,《劃分規定》還支持衛星互聯網和物聯網可持續發展。在150MHz和400MHz頻段分別設立衛星水上移動和衛星移動業務規則條款,在17.7-19.7GHz和275-29.5GHz頻段引入衛星動中通地球站使用,在375-51.4GHz中部分頻段明確了低軌與高軌衛星系統共用條件。
保障重大航天工程等頻率使用安全。在相關頻段和部分區域,明確了對衛星地球探測、空間研究、射電天文等無線電業務的干擾保護,為重大航天工程、科學研究等頻率使用提供了規則保障。
規范引導汽車雷達產業發展。本次修訂明確79-81GHz頻段無線電定位業務將優先用于汽車雷達等應用,為汽車智能化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預留頻譜資源,支持汽車行業長遠發展。